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以下简称“直播卫星系统”)采用国际电联规定的卫星广播业务专用频段,通过直播卫星赋形下行天线,以大功率向地面广播播出,在赋形下行天线所覆盖区域内,用户使用小口径天线即可直接接收卫星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综合信息。
与其他覆盖手段相比,直播卫星具有覆盖面广、系统容量大、广播质量高、抗干扰能力强、用户接收灵活方便等优点,可实现对用户接收的直接管理和节目内容控制,系统建设总成本相对其他覆盖手段较低,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直播卫星业务综合优势显著,对中国的国情而言具有特殊意义。
80年代中期,欧洲、日本先后建立了以模拟技术为基础的Ku频段直播卫星。由SES(欧洲卫星公司)经营的Astra卫星是成功的直播卫星系 统,在欧洲拥有上千万用户,它采用中功率多频道广覆盖方式,地面天线直径大约为0.6~1m。日本的直播卫星也拥有几百万用户。模拟制式的直播卫星每个卫星转发器只能传送1路或2路图像信息,限制了卫星的直播容量。
90年代初, 数字压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使直播卫星进入了数字化时代,给直播卫星注入了新的活力。将电视图像数字化,并将上百Mbit/s的图像带宽压缩至几Mbit /s,可使每个卫星转发器传送几路乃至十几路图像信息,从而实现了更有效的图像数据传输、存储和交换。ナ字直播卫星系统中,通过同步轨道上的大功率 (120W或240W)卫星,用户使用一副较小的固定卫星天线(18英寸到3英尺),就可以直接接收多个频道的电视节目。用户接收系统硬件包括天线、解码 器和远端控制器,价格大约在100~300美元。解码器的作用是将电视信号解码后转送到电视机和录像机上,目前国际上没有标准的解码器,不同公司的解码器 是互不兼容的。由于电视节目信号是经过数字压缩的,所以多达200个频道的电视节目集中从上行链路发送到卫星上,可以通过一颗卫星转播出去。数字直播卫星 具有质量高、容量大、能提供多媒体业务等优势,故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目前一般说的DBS多指数字直播卫星,而且与另一个名词DTH(直接到家)在指数字卫星直播方面通用。